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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市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供养标准
信息来源:承德市民政局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12-28       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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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为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,确保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与全省平均水平同步增长,承德市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供养标准。
    该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3900元以上,补差标准不低于200元/月;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以上,补差标准不低于330元/月;特困人员救助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3倍发放,即: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780元以上,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年5070元以上。本次提标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,近24.8万城乡困难群众将得到更多实惠,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能力进一步提高。 
   截至2017年11月,承德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7.6万户、22.2万人,其中,城市低保对象2.6万户、4.6万人;农村低保对象14.9万户、17.6万人。共有特困供养人员25742人,其中,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5600人、城镇特困供养人员142人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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